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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8-01-21

119日,县委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召开。省委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甘映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李亚莲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书记赖俊参加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瞿永安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县政协主席刘平安参加会议。

甘映平对北川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创新和加强民族工作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北川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了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2016年北川县域经济成功挺进全省少数民族十强县,被省委、省政府同时表彰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模范县”,并被确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试点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北川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好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治蜀兴川和建设经济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亚莲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北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她指出,北川作为全国最年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在县委县政府的团结带领下,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强发展、助脱贫,抓民生、促和谐,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县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大幅提升,特别是北川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契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成功挺进全省少数民族十强县,连续三年获评“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模范县”,多项工作得到中央、省、市各级肯定与表扬,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开创了民族团结新气象、新面貌、新格局,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就全面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李亚莲要求:一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二要认真部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深入实施;三要持续发力,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赖俊代表县四套班子向受到表扬的模范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关心支持北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感谢。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契机,强推民族团结,确保创建成功。一要倍加珍惜创建成果,确保政治站位更加自觉,经济实力更加靠前,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民族文化更加繁荣,民族团结更加紧密,和谐稳定更加巩固,创建成效更加显著。二要倍加用力创建示范,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积极推进经济跨越发展,坚决打好脱贫摘帽攻坚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繁荣民族文化事业,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全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倍加强化创建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队伍建设、基础保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功,为实现在全省少数民族“十强县”中晋级升位,建成“大美羌城、生态强县、小康北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瞿永安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上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二要抓好重点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在全省少数民族“十强县”中晋级升位,加快建成“大美羌城、生态强县、小康北川”目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努力推动全县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三要强化保障措施。要夯实民族工作基层基础,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巩固和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大局,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上,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李光辉宣读了《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工作委员会关于命名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决定》;县委副书记文峰宣读了《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文件和我县关于表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为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

市民宗局局长王久华,省民委监督处副处长邓文涛,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康玉波,县领导文峰、任彤玫、杜勇、王永昭、代小龙、李光辉、李东、邓宏、董卓锴、母鑫?等参加会议。(县委办 刘元元)